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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4-2015年度博士后招收启事
2015-02-06 14:17:22
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2014-2015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公布如下:
?一、博士后的招收类型及名额
根据博士后培养经费来源的不同,我校招收两种类型博士后: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每人5万元/年,两年共10万元。
(二)自筹经费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合作教授出资,每人5万元/年,两年共10万元。
招收名额及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二、申请博士后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人员。
(二)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三)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在站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应当提交其工作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三、博士后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属我校非编制内的国家正式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可将户口、人事及组织关系迁入我校,并办理任职、工资、医疗及图书借阅等手续。参加所在院系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
2.博士后在站期间,每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核发,此外还有生活补贴1800元/月。工资和补贴出自于国家资助经费及自筹经费,共10万元/人。
3.国家资助博士后进站时根据博士后实际情况安排博士后公寓。自筹经费博士后不提供公寓。
四、招收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根据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向合作教授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附件2)和自荐信。学院初审后,报流动站评议。
(二)流动站召开博士后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招收博士后名额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拟录用博士后人员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上交互办公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并递交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下载打印《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2.两封专家推荐信(必须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的一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和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和著作的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
6.申请人为在职人员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脱产两年做博士后的明确意见。
7.配偶和子女需要随博士后流动的,还须递交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者医学出生证)。
(四)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报学校审批通过。申请者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理进站手续。
(五)申请时间:2014年12月5日(周五)—2014年12月26日(周五)。
?一、博士后的招收类型及名额
根据博士后培养经费来源的不同,我校招收两种类型博士后: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每人5万元/年,两年共10万元。
(二)自筹经费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合作教授出资,每人5万元/年,两年共10万元。
招收名额及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二、申请博士后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人员。
(二)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三)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在站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应当提交其工作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本校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三、博士后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属我校非编制内的国家正式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可将户口、人事及组织关系迁入我校,并办理任职、工资、医疗及图书借阅等手续。参加所在院系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
2.博士后在站期间,每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核发,此外还有生活补贴1800元/月。工资和补贴出自于国家资助经费及自筹经费,共10万元/人。
3.国家资助博士后进站时根据博士后实际情况安排博士后公寓。自筹经费博士后不提供公寓。
四、招收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根据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向合作教授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附件2)和自荐信。学院初审后,报流动站评议。
(二)流动站召开博士后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招收博士后名额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拟录用博士后人员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上交互办公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并递交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下载打印《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2.两封专家推荐信(必须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的一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和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和著作的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
6.申请人为在职人员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脱产两年做博士后的明确意见。
7.配偶和子女需要随博士后流动的,还须递交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者医学出生证)。
(四)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报学校审批通过。申请者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理进站手续。
(五)申请时间:2014年12月5日(周五)—2014年12月26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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